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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江西中烟讯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江西中烟工业公司技术中心对公司所有卷烟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改版设计和打样,现已全部符合国家核定标准要求,通过国家局质检中心审核。
公司领导、技术中心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改版工作,技术研发中心商标设计人员按照要求,围绕《规定》中的相关条文解释和审核要求,包括“规范中文汉字”、警语区底色的规定、 30%警语区面积的计算、警语内容标注及位置、划分警语区的分割线和生产时间等规定,对公司所有卷烟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改版设计和打样,经过2008年5月、6月、7月分三次寄(送)国家局质检中心集中审核,现已经全部通过审核,符合国家核定标准要求,为2009年1月1日执行新版生产做好了准备。
(詹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