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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赣南烟厂讯 根据赣烟工办[2008]2号文件精神,赣南烟厂于6月1日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上正式实现全省网上公文流转(无纸化办公),为加强网上公文流转的规范性、制度性、科学性和时效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依据赣烟工办[2008]43号,赣南卷烟厂出台了《江西中烟工业公司赣南卷烟厂电子公文处理办法(暂行)》文件。
该管理办法对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公文催办、电子公文归档处理作出明文规定:各部门负责人为公文处理第一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电子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规范本部门电子公文处理,并对电子公文处理结果负责;针对有办结时限要求的公文设置期限的办件确定急文催办时间为一天,一般文件催办时间按文件要求完成,或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同时针对电子公文归档依据做了明确要求。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企业电子公文处理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赣南烟厂黄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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