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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吸烟在各地[图]

字体 〗〖 关闭 Close 〗日期: 2007-4-9 1:03:37

  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阿拉韦克人接受其馈赠烟叶成为欧洲第一个吸烟者至今,抽烟经历“视为‘魔鬼附身’被处死到为‘上流社会身份的时髦物品’”的巨变。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全球掀起过四次控烟浪潮,直到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通过第一个限制烟草国际性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标志着烟草控制已经走向以国际法为依据的全球控烟,而人类已经因抽烟而蒙受无数生命逝去、无数鲜血流淌的惩罚。
  香港“控制吸烟”的政策严格,监管得力,控烟效果明显。香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布告随处可见,威尔士亲王医院告示:“在本院任何地方均严禁吸烟,如果违规最高罚款5000港币或监禁6个月”。飞机上禁烟更加严厉:吸烟者罚款高达25000港币元或1年监禁。香港同行再三警告“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别以为没人看见,很多义务监督员,随时举报,一旦抓住“罚你没商量”。一起出差的男同事生怕自己习惯成自然,疏忽大意,出门前神经质的把烟、打火机留在饭店“不给自己犯错误的机会。”
  在香港开会仔细观察,商店、车站、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没有吸烟的,一个都没有。半岛饭店一楼餐厅的“英式下午茶”很有名,每天都有人排队就餐。我第一次来时看到排两个队,一个特别长,一个很短,问起来才知道:这儿分为“吸烟区”和“不吸烟区”。我们“幸灾乐祸”地看到抽烟的人要等很长时间,因为“吸烟区”面积很小。
  土耳其公共场所严禁吸烟,这可不是说说就算的。在机场候机,看见一个男人在角落里鬼鬼祟祟左右看看,飞快地低头掏烟放嘴里,刚要点着,两个“警察叔叔”好象从地底下冒出来,“抓个现行”。在这儿没有“求情”一说,这个倒霉的家伙拎着行李被带走了,回家就别想了,也许要“坐牢”呢。闹市逛街,前面一个穿着优雅的女士捡起路边一个烟头扔到垃圾箱里,那是“无烟区”,连烟头都不能有,真为她的自觉意识感动。
  日本“禁烟政策”条款细致,青少年不能购烟。日本朋友说商店不能卖给未成年人香烟,否则追究店主责任。自动售货机程序是“先刷驾驶执照才能取烟”,非常方便科学。我们找一台售货机试试,放了钱,点“香烟”,不出。点“饮料”立刻滚出来一个“可乐”,真灵。
  美国“控制吸烟”的健康教育很成功。朋友的7岁女儿从美国来,出租车司机刚点上烟,小姑娘马上提意见:“叔叔不要抽烟,抽烟危害健康”,其自觉性和敏感度令人惊讶。其实我们也对司机抽烟有意见,但是不好意思提。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已经有5年以上,虽然“严禁吸烟”的告示随处可见,可是有多少人遵守呢?餐厅里的男士从不征求女士的意见,毫无顾忌地拿出烟来相互递赠;明明是封闭的火车却照样有人喷云吐雾,空气污浊得令人窒息;医院、候车室、电影院等有不少妇女儿童,吸烟的男士并不“回避”,尽管墙上贴着无烟标志……
  “控烟”是需要全民重视、共同努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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